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夜间灯光综合相对得分
将各版三级夜间灯光综合得分转换为城市相对位置得分。采用337城升序平均秩计算:100×(平均秩−1)÷336,同值并列。年份为榜单发布年;可比较城市相对位置的变化,不表示实际灯光增长,也不用于回算历年总榜。
- 计量单位
- 分
- 已收录统计期
- 2018—2026
- 数据频率
- 年度
目录中的地域层级:直辖市、地级。
统计期范围表示目录中已有该指标,不代表每座城市、每个时期均有数值;未收录不等于零。具体来源、地域覆盖和缺失情况以查询结果为准。
已收录统计期
2018、2019、2020、2021、2022、2023、2024、2025、20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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