城市魅力指数
毕业生吸引力指数
反映城市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吸引程度。
2018—2018 · 指数

指标定义与统计期公开可查,具体城市的数值和覆盖情况以查询结果为准。
城市魅力指数
反映城市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吸引程度。
2018—2018 · 指数
城市魅力指数
反映城市智联招聘月活跃用户在相应用户群体中的比重。
2017—2018 · 单位见指标说明
城市魅力指数
反映城市智联招聘用户的简历完成情况,以比例表示。
2017—2018 · 单位见指标说明
城市魅力指数
反映向城市投递简历的人数在相应求职人群中的比重。
2017—2017 · 单位见指标说明
城市魅力指数
指当年毕业、期望工作城市为该城市的人数在全国的占比。
2018—2026 · 单位见指标说明
城市魅力指数
指在当年该城市高校毕业人数中,期望工作城市为该城市的人数所占比例。
2018—2026 · 单位见指标说明
城市魅力指数
指当年投向该城市的有海外经历的人数在全国的占比。
2017—2026 · 单位见指标说明
城市魅力指数
人口吸引力指数反映城市在相应评价方面的相对表现。按各版覆盖城市的数值极差统一为0—100分;原始值和来源发布分值分别保留。可比较相对水平与排名,不表示实际数量增幅。各版计算组成或平台覆盖变化保留在年度说明中。
2020—2023 · 分
城市魅力指数
外来工作人口增长指数反映城市在相应评价方面的相对表现。按各版覆盖城市的数值极差统一为0—100分;原始值和来源发布分值分别保留。可比较相对水平与排名,不表示实际数量增幅。2020版采用来源变化量,后续采用增长率;反映产品中的增长表现,原值与增长率分别保留。
2020—2025 · 分
城市魅力指数
通过大数据识别生活工作城市与故乡城市的差异,统计城市外来工作人口数量;具体识别方法与统计时间见相应年度的指标说明。
2020—2026 · 人
城市魅力指数
年轻人指数反映城市在相应评价方面的相对表现。按各版覆盖城市的数值极差统一为0—100分;原始值和来源发布分值分别保留。可比较相对水平与排名,不表示实际数量增幅。各版计算组成或平台覆盖变化保留在年度说明中。
2019—2023 · 分
城市魅力指数
依据新增流入常驻人口情况,衡量城市人口吸引程度。
2020—2020 · 指数
城市魅力指数
反映城市新增流入常驻人口的变化趋势,采用指数尺度表示。
2020—2020 · 指数
城市魅力指数
反映年轻活跃用户在相应平台活跃用户中的比重。
2019—2019 · 单位见指标说明
城市魅力指数
依据年轻活跃用户规模形成的城市间比较指数。
2019—2019 · 指数
城市魅力指数
统计年度对应地区的常住人口规模;历史年份与行政区划口径以原始材料为准。
2017—2026 · 万人
城市魅力指数
常住人口增长指数反映城市在相应评价方面的相对表现。按各版覆盖城市的数值极差统一为0—100分;原始值和来源发布分值分别保留。可比较相对水平与排名,不表示实际数量增幅。2018版增长窗口未明确;2019—2021及2024—2025采用三年窗口,2022—2023采用两次人口普查变化,反映各版人口增长的相对表现。
2018—2025 · 分
城市魅力指数
依据985工程和211工程高校分布,反映城市高等教育资源的集聚水平。
2017—2017 · 单位见指标说明
城市魅力指数
反映城市985工程高校的分布规模;使用时应结合当年度的统计尺度。
2017—2017 · 单位见指标说明
城市魅力指数
反映城市211工程高校的分布规模;使用时应结合当年度的统计尺度。
2017—2017 · 单位见指标说明
城市魅力指数
本科高校生源质量反映城市在相应评价方面的相对表现。按各版覆盖城市的数值极差统一为0—100分;原始值和来源发布分值分别保留。可比较相对水平与排名,不表示实际数量增幅。各版计算组成或平台覆盖变化保留在年度说明中。
2018—2026 · 分
城市魅力指数
城市医院竞争力指数反映城市在相应评价方面的相对表现。按各版覆盖城市的数值极差统一为0—100分;原始值和来源发布分值分别保留。可比较相对水平与排名,不表示实际数量增幅。各版计算组成或平台覆盖变化保留在年度说明中。
2025—2026 · 分
城市魅力指数
医疗资源服务力反映城市在相应评价方面的相对表现。按各版覆盖城市的数值极差统一为0—100分;原始值和来源发布分值分别保留。可比较相对水平与排名,不表示实际数量增幅。各版计算组成或平台覆盖变化保留在年度说明中。
2024—2026 · 分
城市魅力指数
城市医疗服务供给指数反映城市在相应评价方面的相对表现。按各版覆盖城市的数值极差统一为0—100分;原始值和来源发布分值分别保留。可比较相对水平与排名,不表示实际数量增幅。各版计算组成或平台覆盖变化保留在年度说明中。
2025—2026 · 分
城市魅力指数
数字治理能力反映城市在相应评价方面的相对表现。2024年保留来源发布分值,不再次标准化;其他年份的标准化方案见年度说明。跨年比较须结合排名和评分方法变化。
2024—2025 · 分
城市魅力指数
反映城市可在线办理、减少群众线下奔波的政务服务事项供给。
2025—2025 · 项
城市魅力指数
反映零跑动服务在纳入评价的政务事项中的覆盖程度。
2025—2025 · %
城市魅力指数
衡量城市餐饮、服装、超市和便利店等基础商业供给。
2017—2023 · 单位见指标说明
城市魅力指数
反映主流消费品牌在城市的布局与扩张情况,体现城市对品牌商业资源的吸引力。
2017—2026 · 单位见指标说明
城市魅力指数
反映城市消费方式、消费习惯与消费服务的成熟程度。
2017—2018 · 单位见指标说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