城市魅力指数
公路3小时可直达城市数量
统计从城市出发经公路三小时可到达的城市数量。
2017—2023 · 个

指标定义与统计期公开可查,具体城市的数值和覆盖情况以查询结果为准。
城市魅力指数
统计从城市出发经公路三小时可到达的城市数量。
2017—2023 · 个
城市魅力指数
接收包裹数量反映城市在相应评价方面的相对表现。按各版覆盖城市的数值极差统一为0—100分;原始值和来源发布分值分别保留。可比较相对水平与排名,不表示实际数量增幅。各版计算组成或平台覆盖变化保留在年度说明中。
2018—2020 · 分
城市魅力指数
寄出包裹数量反映城市在相应评价方面的相对表现。按各版覆盖城市的数值极差统一为0—100分;原始值和来源发布分值分别保留。可比较相对水平与排名,不表示实际数量增幅。各版计算组成或平台覆盖变化保留在年度说明中。
2018—2020 · 分
城市魅力指数
货运往来联系度反映城市在相应评价方面的相对表现。按各版覆盖城市的数值极差统一为0—100分;原始值和来源发布分值分别保留。可比较相对水平与排名,不表示实际数量增幅。各版计算组成或平台覆盖变化保留在年度说明中。
2021—2024 · 分
城市魅力指数
人群往来联系度反映城市在相应评价方面的相对表现。按各版覆盖城市的数值极差统一为0—100分;原始值和来源发布分值分别保留。可比较相对水平与排名,不表示实际数量增幅。各版计算组成或平台覆盖变化保留在年度说明中。
2024—2026 · 分
城市魅力指数
反映城市可直达的国际目的地规模,包含港澳台。统一目标按目的地城市去重;现存历史汇总值沿用供数方机场口径,不能据机场汇总数反推去重城市数。
2017—2026 · 个
城市魅力指数
高铁城际往来班次联系度反映城市在相应评价方面的相对表现。按各版覆盖城市的数值极差统一为0—100分;原始值和来源发布分值分别保留。可比较相对水平与排名,不表示实际数量增幅。各版计算组成或平台覆盖变化保留在年度说明中。
2018—2026 · 分
城市魅力指数
公路城际往来联系度反映城市在相应评价方面的相对表现。按各版覆盖城市的数值极差统一为0—100分;原始值和来源发布分值分别保留。可比较相对水平与排名,不表示实际数量增幅。各版计算组成或平台覆盖变化保留在年度说明中。
2018—2026 · 分
城市魅力指数
空气质量指数反映城市在相应评价方面的相对表现。按各版覆盖城市的数值极差统一为0—100分;原始值和来源发布分值分别保留。可比较相对水平与排名,不表示实际数量增幅。各版计算组成或平台覆盖变化保留在年度说明中。
2017—2023 · 分
城市魅力指数
PM2.5达标天数指数反映城市在相应评价方面的相对表现。按各版覆盖城市的数值极差统一为0—100分;原始值和来源发布分值分别保留。可比较相对水平与排名,不表示实际数量增幅。
2017—2020 · 分
城市魅力指数
优良空气天数指数反映城市在相应评价方面的相对表现。按各版覆盖城市的数值极差统一为0—100分;原始值和来源发布分值分别保留。可比较相对水平与排名,不表示实际数量增幅。以AQI低于50的天数评价。
2017—2020 · 分
城市魅力指数
夜间灯光总量指数反映城市在相应评价方面的相对表现。按各版覆盖城市的数值极差统一为0—100分;原始值和来源发布分值分别保留。可比较相对水平与排名,不表示实际数量增幅。不接入2025版与综合得分呈固定比例的评价分量。
2018—2026 · 分
城市魅力指数
夜间灯光覆盖指数反映城市在相应评价方面的相对表现。按各版覆盖城市的数值极差统一为0—100分;原始值和来源发布分值分别保留。可比较相对水平与排名,不表示实际数量增幅。
2018—2026 · 分
城市魅力指数
夜间灯光强度反映城市在相应评价方面的相对表现。按各版覆盖城市的数值极差统一为0—100分;原始值和来源发布分值分别保留。可比较相对水平与排名,不表示实际数量增幅。各版计算组成或平台覆盖变化保留在年度说明中。
2018—2026 · 分
城市魅力指数
夜间灯光评价中的分项数值。该分项与综合得分呈固定比例,不能作为独立的灯光总量观测使用。
2025—2025 · 指数